课 kè
基本解释
课的基本解释
课 kè
1.有计划的分段教学:上~。下~。星期五下午没~。
2.教学的科目:主~。语文~。这学期共有五门~。
3.教学的时间单位:一节~。
4.教材的段落:这本教科书共有二十五~。
5.旧时某些机关、学校、工厂等按工作性质分设的行政单位:秘书~。会计~。
6.旧指赋税:国~。完粮交~。
7.征收(赋税):~税。
8.占卜的一种:起~。卜~。
详细解释
课的详细解释
〈动〉
(形声。从言,果声。本义:考核)
同本义(根据一定的标准验核)
课,试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操杀生之柄,课群臣之能者也。——《韩非子·定法》
成器不课不用,不试不藏。——《管子·七发》
有官而无课,是无官也;有课而无赏罚,是无课也。——苏洵《上皇帝书》
又如:课其事业;课试(试验,考核);课绩(考绩)
督促完成指定的工作
课家人负物百斤,环舍趋走。——《后汉书》
按规定的内容和分量讲授或学习
每晚同鲁小姐课子到三更四鼓。——《儒林外史》
又如:课子(教子读书);课读(按规定的内容和数量教授或学习)
征收赋税;差派劳役
是岁,始课南徐州侨民租。——《宋书·孝武帝本纪》
又如:课役(徵抽财税,分派徭役);课以重税
占卜
有日者,能课,使之课,莫不奇中。——惠洪《冷斋夜话》
又如:课筒(占卜的签筒);课语讹言(胡说八道)
〈名〉
教学科目 。
如:必修课;基础课;主课;专业课
教学时间 。
如:上四节课;一节语文课
[量]∶教学课程的一部分;特指某一科目在单位授课时间(通常不超过一小时)完成的内容 。
如:今日上两课;这个课本内容分为二十课
税款,税
免其课役。——魏征《隋书》
又如:国课;盐课;课口(唐时赋税有租、庸、调,其应纳赋税的人口称为课口);课户(应纳赋税的民户)
机关学校等行政上的单位(也叫科) 。
如:总务课;特高课
日本政府各部司、局以下的一级行政单位 。
如:外劣省亚洲局中国课
康熙字典
课的康熙字典解释
课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苦臥切,科去聲。【說文】試也。【廣雅】第也。【玉篇】議也。【增韻】計也,程也。【史記·匈奴傳】課校人畜計。【前漢·京房傳】房奏考功,課吏法。【晉書·元帝紀】勸課農桑。【宋書·沈約自序】少寬其工課。【汲冢周書】程課物徵。【管子·七法篇】成器不課不用,不試不藏。 又【廣韻】稅也。【舊唐書·職官志】凡賦人之制有四:一曰租,二曰調,三曰役,四曰課。 又縣名、水名。【隋書·地理志】課陽縣,屬南陽郡,因課水而名。 又【玉篇】苦訛切【廣韻】【集韻】苦禾切,𠀤音科。課差也。 又【類篇】率也。
说文解字
课的说文解字解释
試也。从言果聲。
試也。廣韵。第也。税也。皆課試引伸之義。从言。果聲。苦臥切。十七部。
说文解字新编解释
“课”是形声字。小篆从言,果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“課”。汉字简化后写作“课”。
《说文·言部》:“課,试也。从言,果声。”(課,考试。从言,果声。)
“课”的本义是考核、试验。如《韩非子·定法》:“操杀生之柄,课群臣之能者也。”
用作名词,也指赋税。如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:“一曰租,二曰调,三曰役,四曰课。”
又引申为教学的时间单位。如“上午有四节课”。又引申指教学的科目。如“必修课”、“选修课”。
“课”还是一种占卜形式。如“起课”、“金钱课”,都是指一种通过看铜钱的正反面来推断吉凶的占卜活动。
字源字型
课的字源演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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