诡 guǐ
基本解释
诡的基本解释
诡 guǐ
1.欺诈;奸猾:~诈。~计。
2.奇异:~形。~观。~异。
详细解释
诡的详细解释
〈动〉
(形声。从言,危声。本义:责成,要求)
同本义
诡,责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自诡灭贼。——《汉书·赵充国传》
今臣得出守郡,自诡效功,恐未效而死。——《汉书·京房传》
又如:诡求(要求,责求);诡驳(责难驳斥);诡责(责备;责问);诡令(责令)
违反,自相矛盾
诡,违也。——《西京赋》注引《说文》
容服有仪谓之仪,反仪为诡。——《贾子道术》
诡自然之性。——《淮南子·主术》
古今诡趣。——《淮南子·辩亡论》
言行相诡,不祥莫大焉。——《吕氏春秋·淫辞》
又如:诡故(违反本心);诡局(同诡句、诡论。哲学名词。加以肯定或否定都会获致相反结果的局面、论点或述句)
隐蔽;隐藏
不得已,变姓名,诡踪迹。——宋· 文天祥《指南录·后序》
〈形〉
怪异,奇异
其名为吊诡。——《庄了·齐物论》
诡文回波。——《淮南子·本经》。注:“奇异也。”
殊形诡制,每各异观。——汉· 班固《西都赋》
神仙诡诞之说,谓颜太师以兵解, 文少保亦以悟 大光明法蝉脱,实未尝死。—— 清· 全祖望《梅花岭记》
又如:诡形(奇异的形状);诡特(奇特怪异);诡喻(奇诡的比喻);诡说(虚妄怪诞的言论)
欺诈;假冒
持诡辩以中伤人。——《汉书·石显传》
求利之诡缓。——《荀子·正论》。注:“诈也。”
汉求武等,匈奴诡言 武死。——《汉书·苏武传》
又如:诡对(以虚伪、欺诈的言辞对答);诡遇(打猎时不按礼法规定而横射禽兽);诡弊(欺骗蒙蔽);诡得(用不正当的手段取得)
康熙字典
诡的康熙字典解释
诡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
【唐韻】過委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古委切,𠀤音垝。【說文】責也。【前漢·京房傳】臣出守郡,自詭效功。【師古註】自以爲憂責也。【孔融·薦禰衡表】昔賈誼求試屬國,詭繫單于。【註】自責必繫單于也。 又【玉篇】欺也,謾也。【類篇】詐也。【穀梁傳·文六年】詭辭而出。【註】不以實吿人。 又【玉篇】怪也。【莊子·齊物論】是其言也,其名爲弔詭。【註】弔詭,至怪也。 又【增韻】異也。【前漢·劉輔傳】此其言必有卓詭切至當聖心者。【師古註】詭,異於衆也。【後漢·班固傳】殊形詭制。【註】詭,異也。 又違也。【前漢·董仲舒傳】有所詭於天之理與。【師古註】違也。 又毀也。【後漢·班固傳論】固之序事不激詭。【註】激,揚。詭,毀也。 又【廣雅】詭隨,小惡也。【詩·大雅】無縱詭隨。【註】不顧是非,而妄隨人也。 又【廣韻】橫射物爲詭遇。【孟子】爲之詭遇。【趙註】橫而射之也。【朱註】不正而與禽遇也。 又譎詭,變化也。【張衡·東京賦】瑰異譎詭。 又【廣雅】詭犀,總也。總,音思。 又【正韻】戾也。 又星名。【前漢·天文志】司詭星出西方。【孟康註】星大而有尾,兩角,熒惑之精也。 又邑名。【史記·秦始皇紀】將軍蒙騖,攻魏氏畼有詭。【註】畼有詭,魏邑名。 又姓。【左傳·莊十六年】晉武公伐夷,執夷詭諸。【註】詭諸,周大夫。夷,采地名。 又人名。【史記·齊世家】桓公長衞姬生無詭。【左傳】作無虧。 又通作恑。【陸機·辯亡論】古今詭趣。【註】詭,變也。同恑。 【集韻】或作謉、譌。【正韻】亦作佹、傀。
说文解字
诡的说文解字解释
責也。从言危聲。
責也。漢書。況自詭滅賊。孔融表云。昔賈誼求試屬國。詭係單于。从言。危聲。過委切。十六部。今人爲詭詐字。
说文解字新编解释

“诡”是形声字。小篆从言,危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“詭”。汉字简化后写作“诡”。
《说文·言部》:“詭,责也。从言,危声。”(詭,责求。从言,危声。)
“诡”的本义为责成、要求。如《汉书·京房传》:“今臣得出守郡,自诡效功,恐未效而死。”
引申指假装、冒充、隐蔽。如文天祥《指南录后序》:“不得已,变姓名,诡踪迹,草行露宿,日与北骑相出没于长淮间。”
又引申指违反、自相矛盾。违反常态,就会显得怪异,故又引申指怪异、奇特。如“诡异”。
字源字型
诡的字源演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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